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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塔筒制造项目(含100套技术升级搬迁)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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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2-11

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塔筒制造项目(含100套技术升级搬迁)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塔筒制造项目(含100套技术升级搬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塔筒制造项目(含100套技术升级搬迁)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湖滨机电制造业园区,总投资3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64600m2,建筑面积约21000m 2,项目工艺流程:原料—切割—切坡口—卷圆—纵缝焊接—校圆—组对—环焊—检测(超声波、X射线等)—防腐(喷漆)—内附件安装—包装—成品。主要设备为新型等离子切割机、新型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新型卷板机、埋弧焊机、自动焊操作台、X射线检测仪、超声波检测仪、磁粉检测仪、抛丸机、大型重载平移车、门式起重机、环保设备等。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采取围挡、覆盖、遮盖、路面硬化、洒水、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采取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用合格燃料、减少怠速时间等减少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上述措施后,经预测,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及周边村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和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噪声为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运输噪声。评价要求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注意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管理,禁止夜 间施工;物料进场要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以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4、 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以回用的进行再次利用,其余应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同时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可用于地基平整,可以做到挖方填方平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气处理措施分析

切割、焊接工序烟尘:车间密闭设置,产尘点安装集气装置,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抛丸工序粉尘:车间密闭设置,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工序废气:建设密闭负压喷漆房、调漆工序位于喷漆房内,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2套喷淋旋流塔+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速率3.5kg/h、浓度为12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1/1951-2020)表1专用设备制造业(C35)(50mg/m3);甲苯、二甲苯含量总和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第162号)(其他行业:40mg/m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饮食单位油烟排放浓度≤1.5mg/m3、油烟去除率90%)。

2、废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设置水冲厕,食堂废水经1座1m3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经1座容积约100m3的收集后排污污水管网,进入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1座容积约为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主要声源为新型等离子切割机、新型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新型卷板机、埋弧焊机、抛丸机、风机、空压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车间为钢结构,经隔声减震后噪声可降低约15dB(A),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噪声源在采取评价要求的降噪措施后,对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分析

废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至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装袋密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焊丝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漆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至1座20m3的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工程各类固废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塔筒项目(含100套技术升级搬迁)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工程选址符合《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三门峡湖滨机电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30)》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选址可行。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工艺技术及设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事故可以接受,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影响的公众和关心项目的公众

2、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崤槐大道8号

邮政编码: 472000

联系人:郭继鹏

联系电话:1553983218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怡乐商务A座808室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人:海燕

联系电话: 0371-56027526

Email: hnjhgk@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PSr6sljiCcqxP-AzJEJ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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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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